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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与国家对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建设和我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要求还有较大的距离,仍然存在着不少亟待解决的深层次问题: 一是机构撤并,专业人员编制受限。我市镇级农技站平均只有2.9名技术人员,是国家农业部、人事部规定标准的1/2,是现时全国平均水平的45%,而且当中真正从事技术业务的还不多。部分基层机构是一个招牌两套人马,不少农技站名存实亡。二是人才短缺,整体素质有待提高。各区镇从事农技推广人员中,高中及高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了55.5%。职称水平低,队伍老化严重,人员知识陈旧,专业结构失调,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奇缺,科技创新能力不强,农业科技队伍不稳,出现青黄不接现象,造成农业新技术推广缺乏连续性,推广效果差。三是方法单一,推广理念不相适应。一方面服务内容单一,不能满足结构调整目标的多样性需求;服务模式狭隘,不能满足结构调整范围的广泛性要求。另一方面,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又难以集中精力履行委托执法、行政管理。四是体制不顺,管理体系上下脱节。目前,我市区、镇推广机构运作以分块管理为主,垂直指导为辅。由于非垂直管理体制以及上下机构设置不对口,管理体系脱节,未达到纵向成线、横向成网的要求。基层推广机构之间各自为政,力量分散,造成浪费。五是职责不清,技术推广严重削弱。基层机构政事不分、职责不清,规划管理、技术推广服务、经营销售混为一体。由于农技人员的工资、福利等基本待遇得不到有效保障,“重经营、轻服务”的现象也较为普遍,使技术推广工作受到影响。六是经费拮据,基本待遇未能落实。近年来,镇级政府普遍对农业的投入不多,且大部分只是用于水利工程方面的维修和建设,对农技推广缺乏实质性的支持和推动。基层农技人员工资待遇不到位,事业经费无着落,无法开展继续教育和技术培训,影响了农技推广工作的正常开展。 为了切实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农业现代化发展步伐,现就稳定和加强我市农技推广体系提出如下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完善法律法规 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建设,关系到农业技术的推广应用,关系到农业生产的效益、农民的增收、农村的稳定,应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来认识农技推广和体系建设的重要性,把体系建设纳入到实践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去,统一思想,加强宣传,抓好规划,认真落实国家有关农业推广技术的法律法规,抓紧修订我市的《农业技术推广法实施办法》,巩固已有改革创新成果,进一步明确执法主体、推广机构的职能任务、保障措施和违法处罚条款等内容,使之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为农技推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创新推广理念,改进推广方法 要尊重农民的自主权,从农民的需要出发,以效益为目标,开展产前、产中、产后全程服务。不仅要为农民生产提供技术指导和信息服务,也要为农户经营管理、组织化发展以及社会生活等提供帮助。从传统的“农技推广”转向“农业推广”或“农村推广”,改变过去传统的技术示范与行政干预相结合的“自上而下”的推广方法,树立“以人为本”、“自下而上”、“参与式”的推广新理念。有效开展重大项目引导、面上咨询培训、点上示范指导,探索技术承包、股份合作、连锁配送等新型推广方式。此外,要十分重视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科技素质,增强农民对新科技的认识,引导农民主动参与到技术推广之中。 三、科学界定职能,合理设置机构 要根据“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科学界定职能,通过立法进一步明确政府农技推广机构的职能和任务,对于不能市场化的公益性服务职能由政府支持的农技推广机构承担。按照“稳定公益性,放活经营性”总体要求,确保公益性职能的履行,逐步退出经营性服务领域。要大力培育与发展多种成分、多种形式的农技服务组织,并通过政策扶持与引导,鼓励科研单位、高等院校、涉农企业、中介组织和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从事一般性或经营性服务,从而形成政府与市场互动发展、互为补充的农技推广新格局。 四、创新管理体制,盘活农技资源 农技推广机构是农技推广体系的中坚力量,应通过改革与适当综合,使之成为当地本行业的技术推广“龙头”。纵向强化垂直管理,重点是理顺区镇关系,加强工作的协调与组织,逐步实现农业科研、教学、推广机构之间在组织上的整合。横向突破传统的“镇镇七站八所,村村一个模式”的做法,在区级以下创办跨镇村的区域站,作为区级农技推广机构的派出单位,承担农技推广公益性职能。已组建区域站的地方,原镇村农技推广机构要尽快将经营服务职能推向市场,建立一支精干、高效的政府农技推广队伍,适应农业产业化、区域化、专业化发展的要求。同时,各级农业管理部门和政府农技推广机构也要支持农业科技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和涉农企业的发展,鼓励它们以多种形式向农民推广技术,对农民进行培训,促进农业规模发展,推进农业结构优化调整。 五、改革运行机制,提高工作效率 要有效提高农技推广机构的工作效率,建设精干、高效、规范和稳定的农技推广队伍,促进农技推广事业健康协调发展,当务之急是改革其运行机制。一方面改革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农业产业状况重新测算定编、定岗,依照国家有关政策,用人单位按职责和条件,实行竞争上岗,保证专业人员比例在80%以上,并建立完善岗位管理制度。建立以服务对象为主体、以在一线推广业绩为主要内容的考核评价体系,形成形式多样、自主灵活的考核与激励机制,促进优秀农业技术创新人才脱颖而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政策,妥善安置未聘分流人员。建立农技推广人员定期培训制度,为农技推广人员的知识和技术更新创造条件。另一方面是建立多方合作机制。加强农业科研、教育、推广部门之间的联合,推动跨地区、跨专业推广机构的横向协作,按各自的职能分工,相互协作,共同为“三农”服务。 六、增加资金投入,改善推广条件 农技推广工作要实现突破,就要不断增加财政投入的比重,确保人员工资、农技推广项目和设施的投入,对承担公益性技术推广职能的镇村以上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应实行全额预算管理。建立培训专项资金,让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定期参加技术培训和学习进修。要明确各级财政投入的用途,设立农技推广体系建设专项经费,加大财政投入引导的力度。要确定各类经费的比例,并加强对各级财政的审计监督,防止下拨经费被截留或挪用。对于农业技术推广的投入资金来源,建议采取以下几种途径解决:一是调整现有支农资金结构,按WTO的原则,减少政府对农业生产、流通领域的直接资金投入,按“绿箱”政策增加对农业科研、教育、推广等领域的资金投入,使政府对农业技术推广的资金投入达到国际平均水平;二是以实施重大公益性技术推广项目为纽带,积极争取企业和社会各界的捐赠和国际的援助,扩大农业技术推广资金的投资渠道。 七、坚持分类指导,优化资源配置 农技推广机构的设置可以是多种模式。不同性质的农技推广机构和组织在政策上要区别对待,以促进政府农技推广体系为主导的多元化农技推广格局的形成。农技推广体系的改革与建设牵涉甚广,是一项全局性、系统性、专业性的工作,不能简单化、一刀切,必须实行分类指导,进一步优化农业区域布局。在改革过程中要适当引入市场调节机制,从宏观上对各地区的优势产业、技术力量、土地分布、生态条件等农业资源实行优化配置,给予政策扶持,为农业产业化经营创造条件。 (发言人:市政协委员、民革佛山市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刘建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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