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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发展和规范我市民营医院的建议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市卫生事业的发展打破了单一国有公有制的医疗卫生体制,医疗卫生结构开始向以公有医疗服务机构为主体、多种形式与经营方式并存,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医疗服务体系新格局转化,出现了一批民营医院。去年九月,我市投资1.8亿的首家综合性民营医院——南海狮山华立医院正式开业,预示着我市医疗市场竞争已经展开。

民营医院作为国家医疗卫生事业的补充,能有效促进医疗卫生资源的合理配置与有效利用,降低服务成本,提高服务质量与效率,减少国家对医院的投入,减轻财政上的负担,满足群众不同层次的医疗保健需求,推动了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近几个月来,我会就我市民营医院的现状和发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综合如下: 一、我市目前民营医院的发展状况及存在问题

(一)民营医院数量少,规模小,缺乏竞争力。近年我市民营企业发展虽比较迅速,但民间资本进入医院产业的数量及速度却相对发展缓慢。据统计,到2003年12月,全市已建成民营医院(含转制)7间,占全市医院总数的9%;拥有病床440张,占总病床数的4%;其中100张病床以上的医院3间,占总数的5%。民营医院主要以专科门诊为主,规模小,结构单一,上档次的民营医院还不多,与公立医院相差悬殊,参与市场竞争能力低。 (二)政策上存在制约民营医院发展的因素。在医疗保险、营业税及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等方面,国家对公立和民营医院政策上不是一视同仁,对民营医院发展与建设缺乏必要的支持和保护。比如,大多数达到基本医保条件的营利性医院基本都没有医保定点资格,无形中减少了就医范围,不利于公平竞争,客观上使民营医院病员减少。市场竞争环境的不平等,严重制约了民营医院的发展。

(三)医院管理的法规不尽完善。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都是在分类管理政策出台前颁布的,很多条款如医疗机构设置、资源投入和监管方面都带有明显的计划经济体制色彩,难以达到分类管理的目标,进而影响民营医院的生存环境。在实行医院分类管理后,民营医院如何界定营利和非营利标准不明确;营利性医疗机构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的条件也不明确,从而出现个别民营医院长期不挂营利性医院的牌子。 (四)民营医院自身因素制约。目前部分医院管理不科学、不规范,管理制度不健全。多数民营医院人才缺乏,医疗设备较为落后,资金短缺。个别民营医院进药渠道混乱,盲目扩张,甚至存在违反《劳动法》、进行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不高,是制约其发展的根本原因。 (五)社会对待民营医院在观念上存在误区。表现在:第一,市民已习惯了有病去公立医院治疗,对去民营医院看病始终有顾虑。第二,一些游医、非医务人员混入医疗队伍,扰乱了医疗秩序甚至发生医疗事故,损害了民营医院在广大患者中的形象,致使民营医院的病员数量比例一直保持在低水平,个别新建的医院从开业至今一直负债运作。第三,部分地方的管理部门认为目前公立医院机构林立,医疗卫生资源过剩,发展民营医院没有必要。第四,认为民营医院只讲盈利,医价高,不讲社会效益,而实际上我市许多民营医院的收费价格与公立医院相差不大,甚至更低。 (六)部分公立医院在转制过程中未能很好地理顺关系,导致一些社会矛盾的产生,影响民营医院的社会形象。个别镇属公立医院实行转制中,在财务审计、资产评估、聘任制度等方面不能做到公开、透明,医护人员对于政府的行为不理解,产生抵触情绪,造成一些社会不稳定因素出现,增加民营医院的负面效应。有关主管部门在审批民营医院时没有明确公共卫生(包括防疫保健及计划免疫)方面的职责,令地方疾病预防保健工作出现漏洞,而民营医院对防疫保健工作的不重视,从另一方面导致群众对民营医院产生不信任,进一步制约了民营医院的发展。 二、进一步规范和发展民营医院的几点建议

为深化我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发展和规范民营医院,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为民营医院发展创造良好社会环境。民营医院的经营机制灵活,融资渠道多元化,不但能补充地方专科医疗资源上的不足,而且能使医疗市场的公开、公平竞争变得更有序。政府及有关部门应该在宣传上加大力度,转变计划经济时代的消费观念,引导群众正确看待民营医院,帮助民营医院树立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注重社会效益的良好形象;全面优化民营医院的发展环境,为民营医院的健康发展创造各种良好的外部环境。建议尽快制订相关的民营医疗产业投资政策法规,保证资本投入市场向规范健康的方向发展,同时要在税收、价格管理、医疗保险定点等政策上给予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同等待遇,创造有利于促进民营医院生存的政策环境。 (二)进一步完善有关政策法规,为民营医院发展创造良好政策环境。卫生、医疗保险、物价、税务等有关部门应针对当前民营医院发展的现状调整有关政策,对不适应医疗机构管理的条款作适当修改;建立机构、人员、设备、技术项目的准入管理办法,引导民营医院建立高效的管理体制;实行分类管理后,明确规定营利性医院征税的时间、范围和具体比例,以及由非营利医院转为营利性医院时政府对其的限制控制政策等;在区域卫生规划指导下适当放宽对民营医院规模的控制,鼓励兴办上档次、上水平、上规模的大型民营医院。 (三)进一步建立医疗市场的准入机制、预警机制和退出机制,为民营医院发展创造良好制度环境。建议我市借鉴广州拟适当提高医疗机构的准入门槛的做法,建立医疗市场的准入机制,对民营医院的准入按有关法规审查其主体的资质,保证民营医院的质量;为防止民营医院为牟取暴利而行为不规范,应该设立预警机制,以便适时地进行政策调整,规范民营医院的经营行为;同时要建立严格的退出机制,对行为不规范、服务质量差的民营医院要坚决要求其退出或整改。 (四)进一步优化卫生资源配置,为民营医院发展创造良好产业环境。为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新形势,根据医疗机构功能、任务与医疗需求,优化卫生资源配置,调整卫生产业结构,对功能接近或有利于互补的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合并;对缺乏竞争力和效率低下的医疗机构,可根据部分医疗机构需要实行功能转化,向医学边缘学科领域发展。引进开发群众需求大、科技含量高、效益好、服务有特色的民营医疗服务事业,为社会提供多元化、多层次医疗保健服务。 (五)进一步加强对民营医院的监管,为民营医院发展创造良好竞争环境。公立医院转制为民营医院的,在操作过程中要增加透明度,理顺好人事关系,避免社会矛盾的激化;对于医院的财产评估一定要在监督部门的严格监控下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操作,审计部门对国有资产部分要认真估算,并且向社会公布有关数据,接受社会的监督,以免造成国家财产的流失。明确民营医院在公共卫生等项目应承担的责任,以保证医院服务人民、服务社会的宗旨不发生改变,避免出现医院只为营利而忽视公共卫生保健的情况,使民营医院能够更加健康、稳步地发展。 (六)进一步强化自身建设,为民营医院发展创造良好内部环境。民营医院应提高医疗的技术含量,创造更为优越的硬件环境,从价格和服务上与公立医院实行“错位竞争”,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进一步加强内涵建设,健全内部控制机制,提高医护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凭借优质的服务来赢得更高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发言人:市政协副主席、农工党佛山市委会主委 魏光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