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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虽然能以较低的直接成本入园,但交易成本没有下降,有些方面甚至上升了,并抵消从优惠政策中带来的好处。企业在园区建设和运作过程中交易成本的上升主要原因有: (一)制度缺陷。跟乡村相比,园区是城镇的一部分,文明程度、制度和环境都比较优越,理应更有利于企业降低交易成本。但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不完善,随着专业化的发展和市场规模的扩大,交易活动也日趋复杂化,如果制度的建立滞后,交易的参与者增多,信息获取又不完全对称,欺诈、违约、偷窃,甚至官商勾结等行为难以避免,交易风险和不确定性因素明显增加。如土地的出让未经公开招投标程序就转让出去或授权开发商经营,变相鼓励企业家去拉关系走后门,影响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的建立;又如有的地方实行“先建设,后报建”的管理办法,根本谈不上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实际上是在制造违章建筑,加大了今后改造的难度,影响园区形象,也不利于城镇化建设。 (二)非市场化运作。目前,园区建设大多由政府直接参与经营,而不是由园区经营建设管理公司按照市场规律来开发。由于政府的强力介入,有的园区利用贷款开发土地,然后以低于土地开发成本让利给企业,能够拿到土地的人从中得到好处,而并不一定要为今后政府的还贷做出贡献。另一方面,这些园区为了节约成本,对失地农民的土地征用补偿标准偏低,甚至不及时兑现,农民个别或集体上访时有发生,影响了园区的声誉,让人怀疑园区建设的必要性和合法性,导致中央政府下决心整顿园区土地开发。如果入园企业不能与园区管理者、与周边的居民获得“三赢”的局面,日后必将为解决这些矛盾付出沉重代价,这也是交易成本问题。所以,有企业家担心,园区建设过度,出现“烂尾园”,以致入园企业无法按时投产而降低投资效益。 (三)不平等待遇。从目前各入园的企业来看,大都是一些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有些园区还提出重点引进世界500强和世界知名企业的口号,对这些重点企业还有特别的“优惠政策”,这一做法在短期内可能有利于园区的迅速成长,但使园区外的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享受不到园区的优惠政策,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导致因不平等的待遇而使交易成本大幅上升,新生的企业家难以成长,日后招商引资的难度加大。因为入园企业不可能都长盛不衰,需要新生力量的加入。如果本土居民没有创业的机会,优秀的中小企业被边缘化而不能做强做大,园区经济也谈不上有什么后劲。 (四)环保压力大。在目前的招商引资压力下,有的园区采取“先上项目,后再环评”的做法,使环保规划落实不到位,给企业日后的发展留下后患。因为当具有环保意识的周边居民感到企业给他们的生活带来负面影响时,他们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这时的企业必要忙于诉讼,结果要么付出比建厂时更高的代价来进行环境改造,要么关闭,实际提高了交易成本。 (五)众多关系失衡。改革开放20多年来,乡镇企业蓬勃发展,其重要原因是:企业处于乡村能获得低廉的交易成本。比如,在乡村的企业比较容易与社区建立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并尽 其所能帮助企业解决社区内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居民之间、企业与外部环境之间的矛盾。但是,企业一旦进入园区,原有的利益共同体被打破,过去能获得的来自社区的众多非正式制度因素如道德准则、人际关系、社会资源以及相互之间的信任和默契等的支持都将大大削弱甚至不复存在,许多费用较低的社区内部交易将转变为费用高昂的市场交易。又比如,在乡村内的不同企业,有社区政府的组织协调,企业的合作关系强于彼此之间的竞争。但在园区的企业则不同,来自五湖四海的企业被安排在同一个园区,由于缺乏信任和合作的基础,其相互关系的竞争性也远远大于合作性,无法构成一个企业联合体来对外交易。这样,交易成本不仅不会减少,反而会因为市场扩大、不确定性因素增多、合作的难度加大而导致经营风险提高。 二、切实降低园区企业交易成本的建议 企业聚集于园区并不必然导致效益的提高,只有当园区制度的建立和园区本身的规范化运作,使交易成本减小到一定程度时,城镇化带来的集聚效应导致企业运行环境不断优化、运行成本逐步下降时,企业才会积极主动地进入园区,才能保证企业集中布局所带来的城镇集聚效益得以充分地发挥。因此,降低园区交易成本,对于园区自身建设发展,提升园区内企业竞争力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降低园区企业交易成本有以下几个途径:
(一)推进市场化运作。在园区建设的指导思想上,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完善的新形势,积极尝试用市场手段推进园区的建设。比如设立园区投资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由这一按市场规律运作的企业操办园区的开发建设,而政府只按照符合现代市场经济要求的监管体系对园区的开发进行监管。如果政府过多地干预园区建设,就有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从市场经济的角度看,所引出的许多规章制度会有很大的缺陷,即使建立了一些“市场”,也很不规范,如前面提到的土地征用“市场”。因此,政府退出经营市场非常重要。不能一讲到发展,就强调财政要加大投资力度,强调政府的强力干预。
(二)规范制度建设。市场制度包括经济上的制度和政治上的制度,首先是法制环境。为商业组织营造透明的法治环境,让企业对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该如何做的问题,一目了然。如果企业家想提高自己的竞争能力,就要致力于企业的法制治理,加强制度建设,提高企业整体素质,杜绝克扣工人工资、偷税漏税、偷工减料、污染环境等违法行为。另一方面是企业外部的法制环境,最主要的是用制度管好干部,尽量减少权力寻租的空间,对向企业伸手敲诈勒索的干部,要发现一个,处理一个。
(三)构建诚信体系。园区建设还应在诚信方面打出自己的品牌,对入园企业严把“诚信”关。诚信缺失是导致企业交易费用增加的一个重要原因。据统计,近年来我国每年订立的合同约40亿份,而履约率只有50%,由于企业不讲信用,互相拖欠货物构成连环债链的资金总额达3000到4000亿元,占全国流动资金的20%,造成经济损失5000多亿元。在坑蒙拐骗、假冒伪劣、背信弃义等现象屡见不鲜的社会环境下,任何企业在进行交易的时候,都不得不把对方假定为一个不可信者,对其进行系列的信用调查,在交易的每个环节,都要不厌其烦的进行双边书面协议或进行公证,以避免遭受损失,致使企业在进行每笔交易时都要耗费不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如果园区建设能树立“诚信”品牌,则可以为企业提供“诚信”免检,从而大大降低企业运作中的交易成本。
(四)培育中介组织。大力发展按市场运作的中介机构,如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批发零售商业、职业律师行、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招商引资中介、企业服务中介等,把原来由政府部门承担的事情让社会中介组织来做,为生产和流通企业提供高素质的中介服务。而这些中介机构要按市场运作,就必须允许民营经济进入包括对外贸易、金融、保险等行业,有充分的竞争才能为生产和流通企业提供高素质的中介服务,才能避免政府操办下的顾此失彼。在政府职能定位上不能有误解,不能片面强调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服务”的内涵到底是什么很难界定,容易让人钻空子,政府不可能像一个中介机构一样去为企业提供服务,政府的职能始终是管理社会、服务社会。
(五)强化监管职能。一切涉及到企业经营建设的规章制度都应公示,严格执行,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因为随意性容易造成企业之间的不公平竞争,增加交易成本。社会各界,包括大众传媒都要支持流通业勤勉执业,支持政府按章办事,并对其进行监督。对于违法乱纪的企业、不法商人应加大惩戒力度,甚至让他们退出市场。不能片面强调发展经济,而是要追求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这样才有后劲。
(发言人:市政协常委、九三学社佛山市委会副主委 李景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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