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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和解决单亲家庭的特殊问题



单亲家庭是社会的一个特殊群体。为了进一步了解当前我市单亲家庭的状况,探索缓解单亲家庭问题的途径和方法,去年九月,市妇联在全市开展了单亲家庭状况的调查,调查对象为我市户籍中有18岁以下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调查以通过基层组织收集数据、发放问卷、召开座谈会和抽样入户调查等四种形式进行:向全市单亲家长和儿童发出调查问卷各2500份,分别回收了2375份和2348份,回收率分别达到95%和93.92%;分别在各区召开了单亲家长和单亲儿童座谈会;在禅城区,抽取了130户进行入户调查。通过调查,较全面地掌握了我市单亲家庭的状况。现把我市单亲家庭的状况报告如下:

一、单亲家庭的基本状况

根据调查,我市现有单亲家庭19,751户,占全市总户数的1.96%。单亲家庭主要有离异、丧偶、非婚生育三种类型,分别占单亲家庭总数的51.92%、43.74%和4.33%;单亲家长的年龄相对集中在36~45岁年龄段,而且女性家长比男性家长为多,单亲母亲家庭占单亲家庭总数的81.36%;单亲家长的文化水平偏低,其中初中以下学历的占61.61%,大专以上文化的只占5.42%,其余的为高中或中专;单亲特困家庭占单亲家庭总数的23.9%,其中,单亲特困母亲家庭占82.3%。

二、单亲家庭的问题 调查显示,单亲家庭存在的最大问题是生活、就业、教育未成年子女和情感等方面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家庭经济困难,独木难支。在家长调查问卷中发现,不拥有自己住房的占63.61%,月收入在800元以下的占61.92%。相当部分丧偶单亲家庭在治病期间用光了家里的积蓄,甚至债台高筑,家庭经济陷入困境。在离异或非婚生育的家庭中,每月能真正拿到抚养费的只是少数,而且离异前夫妻双方存在怨恨,导致离异后双方来往很少,孩子的抚养和教育义务都是由单亲家长一人承担,经济压力相当大。另外,单亲家庭中独生子女户只占32.21%,有67.79%的单亲家庭均有2个以上子女,子女多更是导致了家庭经济的困难。单亲母亲家庭的经济情况更是不容乐观:单亲母亲大多数是中年女性,文化低、技能单一、体弱多病,所从事的大多是苦、脏、累等辅助或后勤工作,收入低,工作不稳定,而孩子多处于读书阶段,学习费用高;离异后,前夫如果工作不理想,又有新的家庭要负担,那么孩子的抚养费就很少能拿到或拿得不多,生活的重担就全部落在单亲母亲身上;有些单亲母亲还要独力抚养残障孩子,这更令她们百上加斤。 (二)单亲家长精神压力大。单亲家长问卷调查表明,48.53 %的家长认为自己最大的心理问题是“痛苦”,27%的家长认为是“自卑”或“孤僻”,还有7.35%的家长认为是“怨恨”。55.75%的离异家长就自己已经离婚的事实向孩子采取隐瞒或告诉他们“父(母)死了”、“去了远方”、“什么都不说”等消极的态度。单亲家长因受经济、家务、社会舆论等种种压力而显得紧张、焦虑,情感需求得不到满足令他们感到孤独。

(三)单亲家庭的特殊环境给孩子的身心发展造成不利影响。调查中发现30%的家长觉得孩子的“社会交往能力”最弱,33%的家长认为孩子“情绪不稳定”,45.65%的家长认为孩子有“不良习惯、青春期心理或道德方面”等问题。不管哪一类型的单亲家庭,由于家庭环境的特殊性,单亲家庭的孩子所得到的是失衡的爱:一是相当多的单亲家长与孩子相依为命,对孩子的期望值甚至比双亲家庭还高,把全部心思都扑在孩子身上,因此对孩子要求过分严格。二是有部分家长认为单亲对孩子的伤害太大,自己欠了孩子,因此处处迁就孩子,尽量满足孩子的一切要求(包括无理要求)。因对孩子过分溺爱,问卷反映有17%的家长认为孩子“生活自理能力”最弱。三是孩子在成长过程中性格的健全和良好习惯的培养得不到正确的引导和潜移默化的影响。家庭突然缺了父亲或母亲,缺乏双亲家庭所具备的安全感和情感满足,使孩子容易出现孤独、无助、焦躁、自卑和缺乏自信心、上进心等心理问题。四是不少离异的父亲或母亲不给或少给子女抚养费,使孩子过早地尝到了生活的艰辛。 三、几点建议

单亲家庭是社会的一个特殊群体,这些家庭的问题不单是物质生活的问题,相当多的是精神方面的问题。单亲特困家庭存在着特殊的困难,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以及全社会给予关注和重视,切实帮助单亲家庭解决实际困难,为单亲家庭建起一座绿洲,为单亲孩子撑起一片蓝天。针对当前单亲家庭存在的问题,提出几点建议:

(一)解决就业问题。希望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制定和落实劳动就业优惠政策时,优先考虑单亲家长,特别是特困单亲家长。对年纪较大、文化较低、技能不高的单亲特困家长进行重点帮扶,通过社区就业网络提高就业技能,帮助实现就业,优先安排在社区就业。

(二)给予单亲特困家庭特殊的经济援助。建议政府筹集设立“单亲特困家庭救助基金”,帮助特困单亲家庭解决住房难、就医难、读书难、教育子女难等问题,给予完全没有经济能力的单亲特困家庭特殊的经济援助。

(三)政府支持社区、团体、学校等开展单亲家庭的社会服务。发挥社区、妇联、学校的作用,建立服务载体,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增进单亲家庭的沟通,帮助单亲家庭建立相互的支援,学会开放自己,提高社会适应性,改变悲观、自怜的思想,树立自强不息的精神,树立信心面对各种困难;学习科学的家教方法和与子女沟通的技巧,提供家长与子女沟通的机会,促进亲子关系,建立和谐的家庭生活;举办联谊交友活动,为他们重建家庭提供机会。 (发言人:市政协常委、市妇联副主席 何金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