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今天(4月10日)上午,顺德卫生系统对外发布了即将实施的包括医疗机构医学检验(检查)结果互认通用等五大举措,这些市民比较关心,和市民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举措具体内容都包括哪些?会给市民就医带来哪些便利?
【正文】即将实施的办法包括:
举措一:全面启用通用病历
办法规定,从7月1日起顺德区内医疗机构(含诊所、门诊部、医务室、卫生站、社区卫生服务站)门(急)诊使用统一病历,已发给患者使用的旧版病历可在原医疗机构继续使用至2008年12月31日。
【采访】市民:“这个办法好啊,原来去不同的医院都要自己的病历,太麻烦,又浪费钱。现在一本通,方便又省事。”
【解说】急诊病历一本通实施后,医生还可以较全面地了解其它医院对患者的诊断、病情变化、用药、疗效等情况,确保患者诊治疾病的连续性。此外,这一办法还明确规定,医师在接诊时,要在病历上注明就诊医院名称、科别和就诊时间,字迹清晰,详实书写病史。
【采访】顺德第一人民医院院长陈小伍:“这样可以规范诊疗行为,对医生也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医生要凭借原来的记录去对病人有个综合的判断。”
举措二: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通用
【解说】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通用内容为:顺德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包括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区慢性病防治中心)出具的有关医学检验报告、检查资料及诊断报告,可以根据一定认可原则和方法在全区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互认通用。
这些原则和方法包括:对外院检查、检验结果的认可以不影响疾病诊疗为前提,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对疾病周期变化规律时间范围内的能提供规范、完整的检验、检查报告和相应的影像资料的,遵照互认项目和适用范围予以认可,一般不再进行重复检查。但因病情变化,检查、检验结果难以提供参考价值(如与疾病诊断不符合等);检查、检验结果在疾病发展过程中变化幅度较大;检查、检验项目意义重大(如手术等重大医疗措施前)等原因需重新检查的,须向病人明确说明,并将复查依据在病历中予以记载。其中,对使用甲、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的检查项目(CT、MRI等),须得到患者或家属的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急诊、急救时不受上述限制。
互认的检验(检查)项目包括医学影像、临床检验结果,大部分涵盖了临床常用的检验检查项目。
【采访】顺德区卫生局局长周爱群:“这样可以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在确保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的前提下,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切实减轻病人负担。”
【解说】此项举措,改变了之前顺德只有4家二级医院互认通用的局面,政策实施后,顺德可以互认通用的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达17家。
【采访】市民:“减少了不必要的费用支出,为市民办了件好事。”
【解说】业内人士分析,办法的实施会对医院效益带来一定的影响,但顺德第一人民医院院长陈小伍表示,举措能更好地保障患者的利益,他们全力支持和配合政策的实施,正在为办法的实施做全面的准备。
【采访】顺德第一人民医院院长陈小伍:“为了患者的利益,也为了医疗机构更加规范,这些政策还是比较好。”
【解说】此外,卫生部门还将对区内各级各类医院的医、护、药、技等医务人员在依法执业、医疗技术服务、医德医风等6方面实行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制度;针对医患纠纷的发生,在区医疗机构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对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行目标责任制考核制度。
【采访】顺德区卫生局局长周爱群:“推行这5项措施的前提是在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的指引下,指导思想是以人为本、降低费用、优质服务、强化管理、构建和谐,使医患关系和谐,就医和谐,达到社会和谐。”(记者:韩艳 梁凯)
(责任编辑:罗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