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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月起顺德职工可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
2006-8-10 新闻来源:顺德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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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顺德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取、封存、转移等业务目前已经陆续开展。预计下个月贷款业务也将展开。 【正文】截至目前,顺德的机关事业单位和80多家企业办理了住房公积金业务,惠及的市民3万多人。 住房公积金分个人缴存和单位缴存两部分,均归职工个人所有。广东省现阶段执行的公积金缴存比例标准是不应低于5%,不得高于20%。按照佛山市去年职工月均工资为1836.42元计算,今年7月1日起全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应在110元—3673元之间。 据介绍,市民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时可以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资金不足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业务。公积金贷款利率低于一般商业贷款利率。日常存储在住房公积金专户的个人存款余额按人民银行规定的存款利率计算;退休时住房公积金个人存户中的余额本息全部归个人。 市民要了解更多的住房公积金政策,可登陆网站www.fsgjj.com具体查询。(记者:叶剑星)
(责任编辑:罗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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