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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区从7月1日起实施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2008-5-31 14:57:52 新闻来源:南海分台


  【导语】记者今天(5月30日)从南海区实施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动员大会上了解到,南海区将从今年7月1日起实施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的南海居民在门诊就医后,即可获得一定比例的报销。

  【正文】目前,南海基本医疗保险主要有三大块,一是2002年起实施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二是2004年起实施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三是今年3月份起实施的低保五保对象门诊医疗保障。实际上除了低保五保对象外居民基本上没有门诊医保,随着南海经济的发展和实施居民门诊医保时机的成熟,南海区将从今年7月1日起实施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

  按照政策,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包括:参加了南海区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以及参加了南海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户籍居民。考虑到居民经济承受能力不一,南海区在参保模式方面设计了基础型和提高型两种模式供居民选择,基础型为每人每年100元,其中两级财政各负担20元,个人负担60元,而提高型为每人每年180元,其中两级财政各负担36元,个人负担108元,(字幕)而提高型的待遇明显优于基础型。在报销比例方面,南海区根据医疗机构的不同层级,设定了不同的报销比例,其中在社区卫生服务站就医报销比例为80%,在一级医院就医为70%,在二级医院就医为50%。

  南海区区长区邦敏在今天的动员会上表示,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使整个社会保障的体系进入了一个新的台阶。

  区邦敏还话,区委区政府将通过行政的手段、经济的措施以及政治的纪律推进居民门诊医保建设,他要求,各部门要相互协作,加强宣传,使这项民心工程做好,做细。(记者:谢天杰 摄像:吴国辉)

 

(责任编辑:罗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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