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记者从今天(3月7日)召开的南海区“三旧”改造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为深入推进“三旧”改造工作,南海区在近期出台了多份“三旧”改造工作配套文件。
【正文】这些配套文件包括:《南海区农村“三旧”改造项目管理暂行规定》、《关于从严查处违法建设工程的实施意见》、《南海区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居改造项目扶持资金申请及管理办法》、《关于理顺历史遗留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问题的意见》等。
其中,《南海区农村“三旧”改造项目管理暂行规定》对改造项目的管理原则、管理范围和对象、管理程序、纪律处罚以及部门职责作了详细的规定和说明;《关于从严查处建法建设工程的实施意见》则对未依法取得国土、规划、建设等部门审批手续的建设,或不按审批内容实施的建设,或超过批准使用期限后未经续期使用批准的建设等(居民住宅建设除外)提出了具体的查处实施意见,以有效遏止违法建设的发生和蔓延,并从源头上控制新增违法建设工程,争取在3年内基本杜绝新增违法建设工程;《南海区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居改造项目扶持资金申请及管理办法》,就对“三旧”改造项目扶持资金申请程序、南海区财政返还的土地出让金前期成本及“三旧”改造重点扶持项目专项扶持资金的管理等作出了规定。(记者:班卫海 谭皓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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