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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屋消防未达标不能出租
2008-4-1 16:13:39 新闻来源:高明分台


  【导语】省市消防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今天(4月1日)上午召开。会议要求,今年重点开展“一畅两会”专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整治和城中村专项整治,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城中村民宅,一律不得出租、住人。

  【正文】今年是国务院提出的安全隐患整治年,也是改革开放三十周年和奥运年,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保持对火灾隐患的高压整治态势,重点开展“一畅两会”专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整治和城中村专项整治“三项整治”工作,提高防范火灾能力;要建立镇街、居委会消防巡查队伍,对辖区的“三小”场所逐一检查、登记。

  会议强调,要加快城中村消防通道和消防供水建设,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城中村民宅,一律不得出租、住人。

  据了解,今年第一季度高明消防形势平稳,截至3月31日,共发生火灾15起,与去年同期相比略有上升,但未造成人员伤亡。(记者:彭瑛 摄像:杨广志)

 

(责任编辑:罗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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