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通过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区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得到有效遏制。2007年,高明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宗数同比下降24.1%,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经济损失等其他各项指数,同比均有下降。
【正文】今天(3月31日)上午,高明区政府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区长潘志文、直接责任人副区长黄小毅,向市安全生产考核组汇报了高明2007年的安全生产工作。主要任务是:2007年,全区共发生各类事故850起,同比下降24.1%;死亡86人,同比下降21.8%;受伤1230人,同比下降15.1%。
全区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10万人生产事故死亡率,也控制在市下达的目标任务内。
为最大限度遏制各类伤亡事故发生,2007年,高明对非煤矿山、化工、烟花爆竹、冶金、建筑施工、电力等企业,以及道路运输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全面铺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并投入170多万元用于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着重打击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等违法行为,全年共立案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126件,并对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6起案件进行处罚。
市安全生产考核组对高明的考核为期两天,听取汇报后,还将检查危化企业整改情况,查阅安全生产台帐等。(记者:彭瑛 通讯员:谢素玲 摄像:杨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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