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今年新《劳动合同法》出台后,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争议,劳动纠纷调解工作量成倍增加,高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曾海祥认为,新《劳动法》之所以引起争议,在于它的出台正赶上经济转型的敏感时期。如何帮助企业、劳动者顺利度过这个阵痛期,作为职能部门,需要解放思想、细心做好调解工作。
【正文】曾海祥话,1995年实施的《劳动法》对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没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后,取证很难。
【采访】高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曾海祥:“对劳动部门冲击最大的是我们接到投诉后必须入厂调查取证,调查取证必须要企业工资台帐甚至工人投诉的克扣工资,计少加班费,无为他们参保都要查。”
【正文】曾海祥话,劳动者以及企业方都想了解新合同法,但有时对条文的理解不正确加深了错误认识。
【采访】高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曾海祥:“(有些)工人误认为新劳动合同法出台是帮工人的,他们什么都对,(有时)过高要求、甚至无理要求,对我们处理带来难度。”
【正文】曾海祥话,今年,他们大力推广应用工资支付监控信息系统,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劳动纠纷的发生。
【采访】高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曾海祥:“这几年,工人投诉企业克扣拖欠工资,由于以前我们无将企业发放给工人的支付系统及时监控到,所以造成一两个月后工人告企业。”
【正文】今年,全区6成左右的企业将实现与社保部门联网,实时监控工资发放情况。(记者:张碧颜 摄像:劳振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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