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车辆占道停放管理暂行规定》的出台牵涉到高明区多个职能部门,记者走访了有关的职能部门,部门的负责人都表示目前已经按照各自的职能责任实施《规定》的管理要求。 高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是车辆占道停放管理的监管部门,据有关负责人介绍,虽然目前高明出台了车辆占道停放管理有关规定,但是由于经营单位还没有最终落实,因此对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造成一定影响。
高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邓葆华说:“确立车位经营者后,规划、交警、执法部门按照中心城区车位进行划定,确立相当一部分车位后,对全区乱停乱放这种行为,加强处罚和加强管理。”
邓葆华还表示,今后,执法部门将按照《规定》的有关要求,对占道停放车辆首先作出口头警告,如果屡犯,执法人员对车主作出20至200元的处罚。
车辆停放收费标准一直是车主关注的问题,物价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早在2004年5月,物价部门针对中心城区车辆停放管理服务收费举行格价听证会,并且在两个月后,高明区政府批复了物价部门有关车辆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标准。但是同样都是由于经营单位没有落实的缘故,这项工作一直都未能实施。
高明区物价局副局长颜惠能说:“物价部门根据2004年价格听证的标准,审定收费标准,并要求中标单位进行道路划线的收费标准进行公示,向市民公开收费标准,我们物价部门将进行监督管理。”
颜惠能还指出,目前的车辆停放收费标准可供经营单位投标中作参考,待经营单位产生后,再由经营单位向物价部门提出申请,通过成本审核后,再另行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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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高明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机动车的持有量也飞速增长。而中心城区目前却还没有一个正式的停车场,基础设施建设跟不上车辆的增长速度,加上过去对停车问题不太重视,停车难也就日益显得严重起来。而停车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着一个城市的交通秩序,同时对城市的经济发展、生活环境等方面也有重要影响,解决停车难这个问题已成为高明城市发展的当务之急。
因此高明区政府本月出台了《高明区车辆占道停放管理暂行规定》,规定的出台也就意味着高明开始对车辆乱停放问题动真格。
但是,要设置停车位、建设停车场等基础设施,和加派人员上路面监管,这些都需要资金作为后盾。涉及到停车收费问题,市民又产生抵触情绪:高明不大的城市范围,如果停车要收费,那么不是给市民增加很大的负担.所以2004年通过物价听证会制定的车辆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标准难以执行,如今《高明区车辆占道停放管理暂行规定》同样因为没有找到经营单位,而遇到了实施的瓶颈。
所以说,当下整治车辆占道停放问题,首先是要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有关部门先按《规定》加强对车辆乱停放的监管,下一步政府就要着手采取竞投等形式寻找经营单位,最终将车辆停放的管理推向市场,这才是根本的解决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