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今天(2月27日)出台了《低保五保对象门诊医疗保障试行办法》,宣布从3月1日开始,提高低保、五保对象的医疗保障水平,他们就医时的门诊医疗费用、挂号费、诊金全免。





符合条件的低保、五保对象是指拥有南海户籍的下列人员,包括:正在享受南海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人员;农村五保供养人员;经区民政局批准的特殊救助人员。
上述人员可以选择一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所在地的镇(街道)医院作为就诊定点医院,在一年内不能够变更。在就医时,只要凭借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五保供养证、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所选定的医院看病的时候,门诊医疗费用、挂号费、诊金全免。
同时,南海区将设立低保、五保对象门诊医疗保障的专项资金,由区、镇(街道)两级财政各负担50%,并设立专项帐户,实行专款专用。在每年的3月本年度的专项费用将划拨到定点医院,各定点医院自负盈亏。
据了解,南海区是省内首先实行低保、五保对象门诊费用全免的地区,目前符合条件的低保、五保人员共有23000多人,为了保障医疗质量,南海区从卫生局到各定点医院都将设立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处理,并加强信息系统联网,既能识别低保、五保人员的身份,又可以监督医院用药是否规范。
(责任编辑:罗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