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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闷死男童案一审宣判
2007-12-19 9:44:55 新闻来源:佛山电视台


  三水区法院对四个月前发生的一宗幼儿园校车闷死男童案件,进行一审宣判。案中校车司机和跟车的实习老师,被依法从轻判以有期徒刑。

  三水区法院近日对涉案的幼儿园实习老师和司机进行宣判。鉴于两人在审判中配合传唤和自愿认罪,再加上被告工作单位已经向被害人家属支付了20万元的赔款,法院对二人从轻处罚。裁定涉案老师获刑一年,缓刑二年;校车司机则获有期徒刑九个月。目前,两被告均无表示上诉。

  案件发生在2007年8月20日。当时二被告在早上用校车搭乘多位儿童到幼儿园上学,到校时未进行认真清点人数而锁了车门,将一名一岁零八个月大的儿童遗留在车上足足4个钟头,导致该名儿童中暑死亡。事件引起本地教育界和社会人士的高度关注。

 

(责任编辑:罗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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