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十五次会议
本报讯(记者 李丹丹 通讯员 蒋涛) 昨日,佛山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五次会议。市审计局局长杨耀松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了市本级200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掀起佛山“审计风暴”。我市抗震救灾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使用比较规范,没有发现违纪违规问题。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林元和主持会议。来自五区的10名市民旁听会议并进行了座谈。据悉,会议还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任命赖紫宁为佛山市司法局局长,免去梁海泉的佛山市司法局局长职务。
□部门预算
8000万资金未编入部门预算
2007年,共对16个市级部门开展了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审计结果显示:
有8个部门未将历年的结余资金和其他收入编入部门预算,涉及金额8088万元。
有7个部门存在行政经费占用专项经费、经费超支以及专项经费互相挤占的问题。
有5个部门存在部分专项经费未实行分项目核算或者预算不细化情况。
有5个部门资产管理不够规范,其中4个部门的部分房屋等资产未纳入财务核算,形成账外资产;另外1个部门将价值2538万元的固定资产按要求交付其他单位使用,未明确其产权归属。
有4个部门存在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低或项目资金闲置的问题,其中2个部门的4个项目,结余资金1856万元,另2个部门有闲置资金273万元未及时上报市财政局。
有2个部门应缴市财政的收入3537万元未缴财政。
□财政决算
五区财政运作仍存在问题
2007年,市辖五区认真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加大民生工程的投入,完善财政管理制度,理财水平进一步提高,但在财政运作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高明区各镇(街)以前年度出让的工业用地收入已使用,各镇采取边上缴边返借的资金滚动办法,解决土地办证上缴资金不足的问题。该区的征地管理费和水资源费也未按标准征收。
禅城区有国有资产收益3179万元未缴财政,还贷贴息、环保治理等4个专项预算共4110万元不细化,南庄二联围工程等两个项目预算818万元未执行;占用政府采购专户资金1200万元暂付预算内安排的垃圾收集及市政设施维护支出。
顺德区有行政事业性收费1244万元已缴财政但未纳入预算管理;年初财政资金安排当中有8个项目资金6969万元实际执行836万元,另有8个项目资金29205万元完全没有执行。
南海区安排环保治理资金35205万元,实际执行8214万元。
三水区有国有资产收益1530万元未缴财政,有行政事业性收费655万元已缴财政但未纳入预算管理。
□专项资金
25亿社保资金未较好增值
企业社会保险基金2006年结余中有25亿元存款可以用于增加定期存款或购买国债,但却以利息率较低的活期存款存在。此外,部分参保企业职工人数及缴费基数申报不实,部分地方未对社保欠费单位计征滞纳金。
汾江河综合整治实施了116个整治工程项目,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已建成投产的污水处理厂中有7间的日平均污水处理量只达设计能力的55%。禅城区已建成的污水泵站中有6个未能有效发挥作用。沙岗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管网有4项未能有效发挥作用。
□建设工程
石南大桥扩建多支付拆迁款
2007年,我市继续加大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提升城市的综合竞争力。但部分工程项目的管理存在一些问题:
汾江河综合整治工程:该项目汾江桥至文华路段、汾江桥至九江基段截污工程分别拖延3年和7年多,投资分别超出预算65%和53%;鲤鱼沙和朝东废水处理中心项目,因前期可行性研究和决策工作未做好而浪费400多万元。
市科学技术学院仙溪桥工程:该工程超原设计标准建造而增加造价497万元,工程总投资大幅超出预算价。
禅西大道工程项目:该项目街边至季华路段按合同应在2007年7月完工,但至2007年3月底仅完成合同金额的23%。在拆迁补偿中,张槎街道办未经批准擅自支付租金损失补偿款593万元,罗村街道办擅自将7.78亩国有土地列入项目征地范围,多领征地补偿款105万元;在投标时,部分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未能按规定从投标单位注册地汇入。该项目个别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未到位,项目经理的部分签名由其他人冒签。
石南大桥扩建工程项目:项目由于把关不严,致使多支付拆迁补偿款769万元。
市第二人民医院改造项目:该项目弱电网络设备及安装工程,中标单位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资格准入条件;管线深化设计没有按合同的要求履行,两次变换设计单位,致使工期延长近一年,并多支付管线设计费。
高明区易地开发补充耕地项目:该项目采用禁止的抽签方式随机确定中标人,而且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不符合有关规定。
东鄱污水处理厂项目:该项目建设资料管理不够完善,部分资料缺失,另外有价值152万元外国引进的仪表设备闲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