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底停办被注销
驾驶证恢复工作
本报讯(记者 王茂浪 通讯员 梁冠前) 顺德交警大队本月31日将停止办理因超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被注销驾驶证的恢复工作,请驾驶人抓紧时间到车管所办理。
“为妥善解决驾驶人因超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而被注销驾驶证的社会热点问题,去年6月以来,交警部门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了因超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被注销驾驶证的恢复工作。”顺德交警大队负责人说,至目前为止,共有5754名驾驶人享受了优惠措施,办理了驾驶证恢复手续,但目前仍有7473名因超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而被注销驾驶证的驾驶人还没有到车管所办理相关恢复手续,请各位驾驶人查看自己的驾驶证,希望符合驾驶证恢复条件的驾驶人必须在31日前到车管所办理恢复手续,逾期不再办理。
同时,该负责人提醒广大驾驶人关注自己的驾驶证,按时办理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和换证手续,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温馨提示
符合恢复的条件:年龄在60周岁以上或驾驶证准驾车型为A1、A2、A3、B1、B2、N、P的驾驶人,2004年5月1日后因超期1年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被注销的驾驶证。
提交资料:办理驾驶证恢复时,驾驶人应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机动车驾驶证、身体条件证明、白底彩色小一寸相片3张和《恢复注销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办理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新城区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咨询电话:22835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