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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追尾”:他们实施抢劫
2008-5-8 9:30:54 新闻来源:珠江时报

今年以来我市发生多宗此类案件,警方呼吁市民提高警惕,谨防被抢

    本报讯(记者 杨汉坤 通讯员 曾越杯) 事主驾车在等待红绿灯时,突然从后上来一辆摩托车与事主所驾车辆发生碰撞。当事主下车察看或理论时,嫌疑人则对事主实施抢劫。记者昨天从我市警方获悉,自今年以来,我市发生多宗此类案件,警方呼吁市民提高警惕,谨防被抢。
    4月10日1时许,事主陈某驾车经过禅城区岭南大道一灯饰城路段时,两名共乘一辆红色无牌摩托车男子故意与其车发生碰撞,两名男子趁陈某打电话报警的时候,抢走其价值约1200元的手机。
    4月14日10时许,事主谭某驾驶一辆小车行至乐从镇水藤路口红绿灯处时,一辆摩托车故意在其车尾制造交通事故,当事主下车查看时,被人抢夺走其放在副驾驶位上的手提包,手提包内有现金20000元。
    警方分析,此类案件大多发生在道路的红绿灯口。嫌疑人选择的作案目标一般是单独的摩托车驾驶员,也可能针对骑单车人员或者小汽车驾驶员。当事主在等交通信号灯时,嫌疑人故意制造事故引致纠纷,然后伺机抢走事主财物。警方还说,作案嫌疑人一般由二人以上共乘驾一辆摩托车,也可能是多人各驾驶一辆摩托车,由当中一人制造交通事故,在与事主发生争吵时,其他人员从旁协助,或者召集其他同伙殴打事主并抢走财物,夺得财物后共同逃离现场。摩托车机动灵活、逃离现场快,在飞车抢夺案件持续下降的情况下,此类案件可能会继续增多。
   
警方提醒
    警方提醒市民,驾车外出时应提高警惕,不要将贵重物品放在副驾驶座或其他显眼位置,发生交通事故后要迅速报警,下车察看或理论时要先保管好财物并及时锁好车门。在警察未到场时要记住对方特征,如其驾驶的车辆型号、号牌、人员特征,以便为公安机关提供更为详尽的信息、尽快将此类犯罪嫌疑人绳之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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