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孩已被领回 伤者手术成功 |
2008-3-15 10:18:55 新闻来源:珠江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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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约亲子鉴定 女子怒捅情人》后续报道
本报讯(记者 刘宏波 郑光隆) 本报昨天报道了在医院亲子鉴定现场,一名5岁的女童亲眼目睹妈妈持刀狂捅爸爸的事。(详见本报3月14日A3版)报道一刊发后,受到读者高度关注。大家最关心那位5岁女童的命运,同时伤者和行凶者的情况也成为众人关注的一个焦点。记者昨天跟进此事获悉,女孩已被女方的亲属领回。经过医生的全力抢救,伤者的情况也有所好转。 “那个小女孩子真是太可怜了,本身已经缺少完整家庭的爱,还要目睹那么血腥暴力的场面,今后还有可能成为孤儿,不知她现在怎么样?”昨天上午,读者麦女士看到报道后立即致电记者询问相关情况。 记者随后从公安部门获悉,事发后,由于行凶女子主动电话报警自首,而且考虑到她还带着未成年的孩子,警察采取人性化的做法,在现场一边审讯一边安慰母女俩的情绪。行凶女子随后被带回派出所,民警一直让她抱着小女孩,以稳定孩子的情绪。当天下午,警方联系到孩子的小姨,其小姨赶到派出所将孩子领回代为照顾。 另外,昨天下午3时多,记者从市一医院了解到,当天由于伤者伤势过重,生命垂危,医院来不及将病人转移到手术室,马上组织医务人员在急救室当场做手术抢救。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输血和其他抢救措施后,病人随即被转送到手术室进行进一步手术,再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心脏修补手术和抗感染等治疗后,手术最终获得成功,众多医务人员合力把伤者从死亡边界上拉回来。目前,伤者处于深度昏迷中,仍未脱离生命危险,被送到ICU病房做进一步观察和治疗。 而对于行凶者的情况,广东至高律师事务所的招俊英律师表示,按照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考虑到有自首情况,但是自首是一个“可以”从轻或减轻的情节,但不是一个“必须”从轻或减轻的情节,具体还要由法院裁定。该案中行凶者很有可能会面临三到十年有期徒刑,但判死刑的机会不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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