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承包213棵龙眼树 未到手已只剩树干 |
2008-1-15 9:48:38 新闻来源:珠江时报
|
本报讯(记者 金晓青) 三水乐平某村村民阿亮近日与村委会签订承包合同后,发现所要承包的213棵龙眼树,未到手已只剩树干。阿亮一度为此一筹莫展。 据阿亮介绍,村里有个果园种植龙眼树,有一位承包者合同即将到期,他就想投标承包。2007年12月1日投标,阿亮出的价格最高,每年7616元承包了这个果园,承包期是五年,12月3日签订了合同,从2008年1月1日开始,他交纳了押金1000元。 但就在签订合同后不久,他发现上一个承包者雇了几个人将数十棵龙眼树齐根砍断,另有百余棵主要枝干被砍断,每棵树上只留下一个细细的枝桠。阿亮说,按合同规定,当时自己还未能接手果园,没有办法阻止。阿亮说,这些龙眼树大多有15年树龄,这样一砍,树木必然元气大伤,即使勉强存活,来年挂果肯定不行,今后很有可能枯萎。 阿亮认为,自己承包的是村里的果园,上个承包者在承包期内在果园做什么自己确实无权干涉,但自己要承包的是完整的,而不是砍掉果树的果园,村里应该向上一个承包者追究责任,而不是不问原因,将这个难以继续维持的果园出租给自己。阿亮于是找村长反映情况,村长却说,合同中只规定了龙眼树的棵数,并没有说是大是小,即使砍掉的是枝干,至少还有枝桠残存,那也算是一棵,所以数目是对的,阿亮应该继续承包,如果放弃就是违约。 佛山建勋律师事务所宁慧芹律师认为,阿亮可以通过起诉村委会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宁慧芹律师认为,果树和树干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按照承包户阿亮所说,承包合同中写明阿亮承包的是果树而不是树干,而现在果园中剩下的是树干。 记者昨天发稿时获悉,村委会已经同意与阿亮解除承包合同。 |
| 【打印】 【关闭窗口】 |
| |
| 报料热线 |
新闻报料:13929910000 小强热线:13929950000 133183000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