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佛山财政首次设立 经济发展专项资金 |
2007-12-18 8:32:52 新闻来源:珠江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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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李丹丹) 昨天,佛山市经贸局发出了《关于申报2007年市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今年起,佛山市财政设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加大力度支持陶瓷产业结构调整提升,支持发展第三产业等。 据了解,这是佛山首次以“经济发展”为名设立专项资金。扶持的范围包括陶瓷产业调整提升、现代流通业技改项目等。另外,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还将对2006、2007年获得中国名牌、中国世界名牌、中国驰名商标、商务部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出口名牌、中国商业名牌称号的企业进行奖励。按照佛山之前的奖励办法,企业每获得一个中国名牌称号,可获得20万元的奖励。 按照《通知》的要求,各区申报材料须在12月18日前报送。佛山市经贸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在“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设立之前,从2003-2005年,佛山的中小企业扶持资金支付了大约1.2亿元用于支持一些在技改、自主创新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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