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百万救助困难居民治病 |
2007-12-5 10:18:21 新闻来源:珠江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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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金晓青 通讯员 黄杰华) 记者昨日获悉,自7月起三水区实施《佛山市三水区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暂行办法》,截至11月,三水区共收到社会群众大病、医前救助申请49人次,共发放医疗救助金1052804.5元。 《三水区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暂行办法》今年7月起正式实施,共发放医疗救助金1052804.5元,其中,累计向约44556人次低保人员发放基本门诊金89万多元,向4名困难群众发放医前救助金1.1万元,向6名困难群众发放特定门诊金15599元,向35名困难群众发放重病医疗救助金13.5万元。 据介绍,三水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主要通过政府拨款和福利彩票公益金提成、社会资助等多渠道筹资,有稳定可靠的资金筹集渠道。救助主要由门诊(包括特定门诊)医疗救助和重大疾病医疗救助两部分组成,还特设医前救助项目,形成了多层次的医疗救助方式。 收到每一份救助申请,三水区医疗救助办都会同镇(街道、经济区)进行清查核实,根据调查情况核实医疗救助金,并经公示后,随下个月的低保金发放其医疗救助金。不符合条件的,由村镇负责解释。 芦苞镇渔民新村的小俊熙,今年5岁,在父母离异后,一直随母亲生活。今年4月,小俊熙被确诊患上恶性脑肿瘤,在广州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做手术,其后再两次住院治疗,三次住院共花费6万多元,使两母子本来就不富裕的生活更加雪上加霜。母亲需要整天照料他,不能出外工作,父亲也曾给过一些钱治病,但也是杯水车薪。区民政局将其纳入低保,每月发放其低保金310元,芦苞镇慈善会给予其救助金4000元,但两母子的日子仍然过得相当艰难。经过三水区医疗救助办工作人员会同镇、村干部进行入户调查后,给予小俊熙17511元的大病救助金。 西南街道的阿玲,在2005年被确诊为急性尿毒症,至今每月仍要透析来维持生命,无法参加工作,无劳动收入。其丈夫在三水新绍泰公司工作,月收入1000元左右,女儿在三水健力宝中学读书。阿玲一家仅靠其丈夫工资来维持生活、医病和女儿读书等费用。区医疗救助办收到其特定门诊救助申请后,经调查核实,依照特定门诊医疗救助金的计算标准给予了2244元的救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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