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理水源保护区 无证排污企业 |
2007-12-1 8:06:22 新闻来源:珠江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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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王茂浪) 昨天,顺德区政府对外发布了《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关于清理容桂一级水源保护区堤外排污企业的通告》。 据了解,容桂一级水源保护区的范围包括,容桂水道穗香人渡至沙头人渡的水域和上述河段两岸堤面中心向陆域纵深200米以内的陆域,以及分别以容奇水厂、桂州水厂的水处理场地为中心500米半径范围内的陆域,具体以界碑为准。保护区内目前有近70家排污企业,其中无牌照企业21家,证照不全的企业有20家,有废水产生的企业14家。 根据《通告》,保护区内的所有堤外排污企业均必须清理。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清理无牌照和证照不全的企业,有关企业必须在今年12月20日前自行清理,逾期不清理的,将实行强制清理。2009年5月31日前,完成对吸水点上游1000米至下游500米范围内证照齐全企业的整体搬迁。 “对证照齐全的企业,区政府将在搬迁过程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一定补偿,无证照或证照不全企业则不予补贴。”顺德区环保局副局长梁永忠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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