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茂浪) 昨天,记者从顺德区民政局获悉,全区困难户今冬可获得政府三重救助:明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300元调整为320元;给低保户每人每月发放15~20元不等的基本生活消费品临时补贴延长6个月;本月一次性为困难户发放每户300元的冬令救济费。
低保临界标准320~370元
“从2008年1月1日开始,顺德将提高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现行的每人每月3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320元。”顺德区民政局负责人说,在低保标准提高20元后,全区低保临界对象核定的标准也将相应上升,按照2008年城乡居民低保标准上浮50元,即人月均320元(不含320元)至370元的标准核定低保临界对象,可享受区慈善会对低保临界对象帮扶的一系列措施。
据介绍,顺德从1995年7月1日开始,在城乡同步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此次是顺德第6次提高保障线标准。该负责人说,从2009年起,顺德区将取消城镇定期定量救济、40%精简退职老职救济、社会退职老职救济3种对象划分,该3种对象将统一纳入低保对象范围。
延长消费品临时补贴时间
“今年以来,猪肉、鸡蛋等涨价较快,6~8月,我区已经对低保家庭每人每月发放了10元临时补贴。”该负责人说,区政府近日决定在此基础上延长补贴时间,增加补贴标准。补贴时间从今年8月~2008年1月,补贴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月10元提高至15元;低保对象一户只有一人的家庭,每户每月补贴20元。据统计,顺德现有享受低保救济的困难群众23800多名,截至目前,全区共发放临时补贴275万多元。
该负责人说,本月15日前,顺德区将完成冬令救济工作,确保低保对象中的特殊困难户和分散供养的五保户、孤寡老人、孤儿等安全过冬,每户300元,定额拨款到相应的村(居)委,由核定的救济对象按照需要定额自购再凭发票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