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盗窃三条电缆线 一审被判四年半 |
2007-10-31 15:07:25 新闻来源:珠江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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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张海云 通讯员 林劲标) 在凌晨将正在使用中的用于燃气泄漏无线传输检测系统的三条电缆线剪断,使该燃气泄漏无线传输检测系统被破坏,昨天,蒋某为他的行为付出代价:被禅城区法院一审以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半。据介绍,这是佛山第一宗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犯罪案。 今年5月4日凌晨两点多,蒋某骑着一辆三轮车,来到禅城区季华大桥桥底,爬上大桥底用于巡查天然气漏气设备的人行天桥,拆开桥面上的电线槽,用自带的胶钳,将佛山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管网分公司架设在那里的电线槽内、正在使用中的用于燃气泄漏无线传输检测系统的三条电缆线剪断,使该燃气泄漏无线传输检测系统被破坏。 随后,蒋某将剪断的其中一条长550米的电缆线,放置在三轮车上盗走,当他逃到禅城区石湾忠信路时被人赃并获。 经鉴定,被剪断的三条电缆线共长1800米,价值人民币15147元。 禅城法院认为,蒋某盗窃正在使用中的用于燃气泄漏无线传输检测系统的电缆线,故意破坏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他的行为已构成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综合蒋某是累犯等情节,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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