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6名歹徒绑架勒索后,机智的事主朱某假称带其去银行用随身带的存折取款。在银行内,朱某故意输错密码,并当着银行职员的面大声对几名监视者提出“要去上厕所”。察觉到异常的银行职员跟进厕所后,朱某向其求救,警方接警后将其中2人抓获。昨天(21日),高明区法院一审判决,分别判处两人入狱11年和10年。
6劫匪绑人勒索2万
去年12月25日18时许,孔某、董某伙同“阿醒”及三名不知名的男子(后四人均在逃),租用一辆小型面包车,在顺德区沙边街将被害人朱某挟持上车。
此时,朱某的妻子黄某及弟弟阿雄看见朱某被人带上车,就立即拨打朱某的移动电话。不料,接电话的是曾和朱某有来往的孔某。在电话中,孔某以“砍断手脚”,“等着收尸”等言语,恐吓朱某家属,并故意殴打朱某让其发出惨叫声给家属施加压力。
在电话中,孔某等人让朱某家属拿2万元出来赎人,以补偿“之前的损失”。几经协商,孔某等人表示“至少要15000元才会放人”。
听到只需交1.5万元就可放人,朱某连忙表示其身上刚好带着存折,可以去取钱给他们,但因当时天色已晚,要等第二天银行开门才能取钱。于是,孔某、董某等6人租车将朱某从顺德带至高明荷城,并在一家旅店过了一夜。
柜台取款故意输错密码
次日早上8时许,孔某、董某等人跟随着朱某到银行取钱,但在银行内朱某机智求救,6劫匪四散逃走,其中2人被抓获。
据办理该案件的高明警方介绍,在柜台取款时,朱某故意多次输错密码,并当面大声向监视人提出“要去上厕所”,孔某等人不好反对,只好应允。而感到情况异常的一名银行职员,随后也跟进厕所,朱某当即求救并报警。而眼见情况不妙,孔某等6人也四散逃走。几个月后,警方将孔某、董某抓获,其余4人正在追捕中。
据法院调查,孔某曾于1994年7月21日因犯抢劫罪,被原顺德市人民法院判处11年有期徒刑,于2002年9月20日刑满释放,属于累犯。因此,法院认为,孔某行为构成犯绑架罪,从重处罚遂判处有期徒刑11年,而同犯董某则被判入狱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