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三水白坭,警方初步判断属于过失致人死亡
本报讯(记者 金晓青) 三水白坭一家幼儿园接幼儿上学过程中,将一名1岁8个月的幼儿遗忘在校车上,致该幼儿在车里窒息死亡。昨天,记者就此事进行了调查采访。
事发:送到医院已停止呼吸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三水区白坭镇富景幼儿园时发现,该幼儿园大门关闭,只有后门敞开着。记者从后门进入二楼幼儿园后,发现园中空无一人。
记者在白坭镇派出所见到了孩子的父亲唐正科。今年34岁的唐正科是广西桂林人,在白坭镇一家卫浴公司打工。其1岁8个月的儿子唐崇书就在富景幼儿园中读小小班。
唐正科说,前天下午,幼儿园的园长张尚维打电话告诉他,说唐崇书正在白坭镇华立医院抢救。接到电话后,他立即叫上妻子王田秀赶到医院,但在场的人告诉他,孩子已经死亡!
王田秀告诉记者,儿子到富景幼儿园只有两个多月,但没想到,可爱的儿子就这样离开了他们。说到这里,她已悲痛难忍,无法说话。
白坭华立医院的张医生称,孩子是前天中午1时左右由幼儿园送过来的,来的时候已经停止呼吸,嘴唇发紫,看上去是窒息死亡。
幼儿园:愿意承担全部责任
下午,记者几经周折,在富景幼儿园见到了两位负责人张尚维和李泳如。
李泳如告诉记者,前天早上,她和另外一名老师把孩子从家里接到幼儿园,她中途下车。中午听说出了事情,她马上赶到华立医院,得知孩子已经不行了。而当时在车上的老师得知孩子出事后晕倒,目前在医院观察。
另一位负责人张尚维对记者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所有的责任都由幼儿园承担,很抱歉很遗憾发生这样的事情。
她说具体情节需要等当事老师清醒之后才能了解到,她知道的情况是,孩子一直在车上没有下车。当天中午12点左右,早上接送孩子的朱老师到校车上去取被子,结果发现唐崇书晕倒在车里,于是马上呼叫。她从办公室下去后给孩子做抢救,孩子便溺她一身。随后马上拨打120,下午,医院证实孩子已经死亡。
张尚维认为是教师责任心不够造成疏忽,导致惨剧发生。
部门:责令整顿尽快赔偿
据三水区白坭镇有关负责人介绍,事发后,白坭镇科教办经过调查得知,20日上午9时许,跟车老师下车时,没有对学生点名;开车司机陆绍辉收车时,也没有对车辆进行检查;孩子是12时左右被发现晕倒在车内的,之后送往医院,死亡时间是下午2时30分。
这位负责人说,镇教育部门现已责令该幼儿园停业整顿,督促幼儿园和死者家属联系沟通,尽快达成赔偿协议;白坭派出所正对校车司机、跟车老师、园长、班主任进行调查和做笔录;镇教育部门要求镇全部幼儿园和中小学校吸取教训,在学校开课前通报这件事,举一反三,进行一次对校车司机和全体教师的安全教育,确保类似事情不再发生。
据悉,白坭镇政府将派镇干部去慰问死者家属。
记者从警方了解到,根据警方初步判断,此事属于过失致人死亡,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控制。警方说,根据法医鉴定,符合中暑死亡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