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进社区要做到“五个一” |
2007-8-21 15:11:50 新闻来源:珠江时报
|
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九次主任会议,林元和指出“法律进社区”要有针对性、实效性、服务好、宣传好
本报讯(记者 李丹丹 通讯员 蒋涛) “‘法律进社区’要有针对性、实效性、服务好、宣传好。”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林元和在昨天召开的佛山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主任会议上,对今后的“法律进社区”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根据《监督法》有关规定,并参照省人大常委会的做法,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相关内容要向社会公布。昨日的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我市开展“法律进社区”工作汇报等五项议程,并确定了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于8月28日召开。会议由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林元和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卢汉超,副主任陈广灵、黄少霞、徐海祥、蒋顺威、黄建丰、林邦彦,秘书长周成志出席了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周天明,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各工委、依法治市办以及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市司法局局长梁海泉受市政府委托就“法律进社区”工作作了汇报。据介绍,目前,全市社区“五个一”(即一个法制宣传橱窗、一个法律图书角、一支专兼职人员相结合的法制宣传队伍、一套居民学法制度、每季度开展一次义务法制宣传活动的普法阵地建设)建设达标率为71.2%,年底达到80%。 会议认为,我市“法律进社区”的工作,通过合作共建、资源共享等方式整合了社会资源,拓展了学法用法平台,不仅让群众能够在日常生活中耳濡目染地接受法律教育,不断增强法律意识、提高依法维权能力,而且让公务人员在法制教育和服务互动中提升了法律素养,进一步实现了“在维权中普法、在普法中维权”的良性循环,为推动平安和谐的社区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完善“法律进社区”工作的领导机制和各有关部门的联动机制,创新普法阵地和平台,积极推进社区“五个一”建设,发挥律师等法律服务工作者作用,加强对“法律进社区”工作的督促指导。 “‘法律进社区’工作要有针对性、实效性,要服务好、宣传好。”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林元和在听取汇报后指出,对于不同的对象要有不同的宣传侧重点,各媒体在不同的时期要有不同的普法主题,要切实加强法律服务工作。同时强调,要进一步加强专门的法律咨询热线的服务力度,要通过网站、媒体等多种渠道加强宣传,提高市民的法制意识。 会议还讨论了财经工委关于佛山市2006年度本级决算草案的审查报告(草案),关于我市200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200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200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的调查报告等草案;讨论《佛山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佛山市2006年度本级决算的决定(草案)》;听取华侨工委关于广州、深圳等五市人大华侨外事工作的考察汇报;研究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的建议议题并确定召开的日期。 |
| 【打印】 【关闭窗口】 |
| |
| 报料热线 |
新闻报料:13929910000 小强热线:13929950000 133183000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