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佛山两年全面普及节能灯 |
2007-8-17 15:51:52 新闻来源:珠江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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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我市将对生产、销售和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高耗能产品进行查处并曝光
本报讯(记者 李丹丹) 未来两年内,我市将全面普及使用节能灯,并将对生产、销售和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高耗能产品的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这是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市节能降耗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在会上,市委书记林元和要求建立“问责制”,借助“联席会议”解决问题,制定奖励政策,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推进节能减排工作。他指出,第三产业是低能耗产业,要在发展好第二产业的基础上,大力发展配套的第三产业,可以考虑加大与世界先进水平的企业合资合作,以提高管理技术、拓展市场;要重点加快工业、交通、商业、建筑等行业的节能降耗工作,坚持“上大压小”,加速变压器的更新换代,用市场化机制来管理解决节能问题。 会议还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佛山市节能工作实施方案》、《佛山市推广绿色照明工程的工作方案》、《佛山市推广企业节电工程的工作方案》、《佛山市推广节约和替代石油工程的工作方案》等的(征求意见稿),倡导在各行各业开展节能降耗。 市领导吴志强、冼瑞伦、李子甫等出席了会议。
【节能现状】 佛山单位GDP能耗排全省第12位 副市长李子甫在会上对我市的节能降耗工作进行了总结分析。去年全市单位GDP能耗为0.912吨标准煤/万元,同比下降4.5%,在全省排第12位。根据我市的目标计划,到2010年,全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要比“十五”期末下降20%。 昨日公布的《佛山市节能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到2010年,佛山应建成3个符合循环经济发展要求的生态工业园区,216家重点能耗企业要实现节能140万吨以上标准煤。
【节能措施】 景观及公用设施照明要节能 会议要求,今后所有佛山市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照明部分必须选用通过绿色节能照明认证的节能灯具。政府部门办公场所要率先使用节能等,鼓励政府部门以外的办公楼也做到节能灯具替换改造。 在昨日印发的《佛山市推广绿色照明工程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指出,下一步全市范围内将开展“百万只”绿色照明工程,计划用两年时间,在全市推广使用高效照明光源取代白炽灯和低效光源,普及节能灯。 我市照明节电重点场所是工厂、办公楼、市政景观照明、公用设施照明等。我市将在这些场所大力推广高效照明光源,并推广使用与之配套的灯具及节能型镇流器、节能反光片等。今后,我市将对生产、销售和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高耗能产品的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
【节能攻关】 大力发展石油替代产品 我市是石油消费大市,目前国际石油价格持续攀升,国内原油产量难以大幅度增加,因此,会议特别提出大力发展石油替代产品,保证我市石油供应安全。 “生物质柴油、天然气、水煤浆、乳化焦浆等都可以替代石油的,而且更高效、更清洁。今后环保产业和节能产业将会成为最发达、最有潜力的产业。”林元和要求,全市要加快发展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加大投入进行节能和替代石油关键技术的攻关,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缩小节能技术与世界先进技术的差距。
【企业节能】 重点能耗企业月底 必须完成节能规划 我市共有216家重点耗能企业,数量占全省千家企业的21.6%,为各地市之首。市委书记林元和要求,重点能耗企业必须在本月31日前完成审计和规划。 据了解,目前已完成审计和节能规划的有16家,有38家已关停(主要是小火电、水泥厂和部分陶瓷厂),还有162家企业正在进行中。 另据介绍,从本月起至9月底,佛山供电局将筛选出在半年以上的时间跨度内,用电企业有一半的月份出现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企业,作为节电改造的例子:一、功率因数不达标;二、变压器负载率低于30%;三、使用S7、S9及以下型号变压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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