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白天撬门进民宅 盗抢被判十八年 |
2007-8-14 11:12:58 新闻来源:珠江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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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张海云 通讯员 林劲标 陈碧芳)两个贼胆大包天,在大白天公然进入私人住宅进行盗窃,如果碰巧遇到有人则实施抢劫。因为他们主观恶性极大,禅城区法院昨天给予他们重判,两人均被判刑18年。 2006年11月24日13时30分许,王某、陈某撬门进入禅城区同华西某住户家,持铁棍殴打被害人阳某及其女友后,用绳索将二人手脚捆住,抢走现金人民币5300元、价值8100元的LG笔记本电脑1台、价值827.2元的诺基亚手机1部、价值1654.4元的三星手机1部等物。 此外,王某、陈某还在2006年10月和11月,5次撬门进入居民家中,盗走价值人民币42745.4元的财物。 法院审理认为,王某、陈某大白天撬门入户后当场使用暴力,强行劫取或者盗窃私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和盗窃罪。他们犯罪的主观恶性极大,依法应给予重判,所以均判处两人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9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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