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证驾驶摔死人 女子获刑一年半 |
2007-7-23 9:45:35 新闻来源:珠江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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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张海云) 男子阿强和女子阿兰喝酒后,阿强明知阿兰不会驾车,却以教她学车为由,将摩托车交给阿兰驾驶。阿兰在知道自己没有驾驶证的情况下,仍驾驶摩托车搭载阿强,造成本人受伤、阿强伤重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昨日,记者从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阿兰被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 禅城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9月19日凌晨3时许,阿兰与阿强等人在禅城区南庄镇喝酒后,由阿强驾驶二轮摩托车搭载阿兰往环市格沙。途中,阿强以教阿兰学车为由,将摩托车交给阿兰驾驶,阿兰明知自己没有驾驶证,仍驾驶摩托车,当她驾驶摩托车搭载阿强途经禅城区东风东路塘头路口时,因采取措施不当,碰撞施工路段的石墩,造成本人受伤、阿强伤重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 经佛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二大队认定,阿兰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禅城区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阿兰有期徒刑一年半。阿兰不服,上诉称她不应当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审量刑过重,希望从轻处罚。日前,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原判量刑适当,驳回了她的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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