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夫妻非法接生 导致产妇死亡 |
2007-7-18 10:10:58 新闻来源:珠江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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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金晓青 通讯员 袁令 黄凤腾) 夫妻二人“夫唱妇随”非法行医,私自接生,导致产妇大出血抢救无效死亡。近日,三水区人民法院以非法行医罪一审判处被告人王×平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判处被告人熊×琼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三四年前起,王×平、熊×琼在三水区白坭镇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师执业证》的情况下行医。今年1月14日晚,两被告人应邀到三水区白坭镇某厂宿舍为赖某的妻子接生。22时30分许开始接生,被告人王×平给产妇打了缩宫素吊针,并用手按产妇腹部增加腹压,约半个小时针还没有打完,小孩就出生了,当时产妇还会说话。 凌晨零时许,等一切都搞好后,两被告人收了500元就骑摩托车走了。一会儿,产妇下身流血,其丈夫打电话给被告人,被告人说这属于正常现象。见妻子疼得越来越厉害,赖某便打电话叫救护车。15日2时35分左右,王凤玲于三水区白坭华立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法医鉴定,被害人王凤玲是在分娩中并发宫颈、会阴裂伤、羊水栓塞致失血性休克死亡。专家证实,产妇生产过程中出现宫颈、会阴撕裂需要缝合,宫颈撕裂需要专门工具才能缝合,羊水栓塞是产科最危险的一种病例,需要专业医生凭专业设备才能保证手术的安全。 另查明,被告人王×平与被告人熊×琼系夫妻关系。在庭审时,被害人家属要求两被告人赔偿4万元,两被告人表示同意并当场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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