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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抓学生违纪 校长拍照取证 |
2007-6-19 11:02:18 新闻来源:珠江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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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王崇人) 学生课间违纪,校领导用相机偷拍,之后当成“证据”在级长会议上用幻灯片播放。高明某中学的这一作法遭到了学生质疑。 该校高一班一名学生说,一位副校长拿着相机拍学生违纪现象,之后拿到级长会议上用幻灯片播放。该生认为,副校长的出发点是正确的,但方法不对,“挤压了我们的生活空间,侵犯了个人生活。” 对该生的投诉,不少学生表示赞同。该校高二班的一位女学生认为,“看到学生违纪,当面指出来不是更好吗?” 昨日下午,该校负责人称,学生课间违纪,校领导用相机拍照,此事仅发生过一次。接到学生投诉后,学校一方面及时回复,另一方面也停止了这一作法。这位负责人称,副校长是在履行职责,所拍的是校园的良好风尚和存在的问题,目的是进行比较和教育,“在级长会议上用幻灯片播放,属于小范围传播,不可能对学生的个人生活构成侵害。” 对此,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法学硕士林瑞青教师认为,该校的教育手段适当。林老师认为,从法律角度来看,学生的违纪照片,用于纠正校风,且仅在小范围传播,校领导的这一教育手段不存在违法问题;从教育角度而言,这种方式也无可厚非。但是,批评的程度需要把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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