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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辆“黑车”瞬间粉身碎骨 |
2007-4-12 9:42:52 新闻来源:珠江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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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部门提醒:机动车达到报废年限车主应及时办理报废手续
 ■近千辆“黑车”集中销毁,场面甚为壮观。 本报记者 谢志彪 摄
本报讯(记者 李芳波 通讯员 何少峰 梁敏雄) 昨日下午,市交警联合市交通局、市行政执法局在狮山金属回收场对近期查获的938辆无牌无证、报废机动车公开集中销毁。 下午3时,记者来到现场看到,销毁的无牌无证、报废车辆共938辆,其中摩托车807辆、小型车108辆、大型车16辆、拖挂车4辆、手扶拖拉机3辆。下午3时30分,大铲车伸出巨大的铲斗铲向“黑车”,30分钟内,“黑车”被砸得粉碎。 “这些车辆不仅逃避国家有关规费,而且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司机往往逃逸,给公安部门破案带来了极大困难。”市交警部门有关负责人说,目前无牌无证、报废车辆上路行驶仍有抬头迹象,特别是在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尤为突出。 交警部门提醒市民,广大车主对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要及时办理报废手续,自觉做到不购买、不使用、不乘坐无牌无证机动车。 据悉,近期内,我市各级交警部门将继续会同安监、工商、经贸、交通、公路等相关部门,加强对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旧车交易市场、汽车改装厂和修理厂等重点场所的监督管理,坚决取缔非法回收、拆解、拼装报废汽车违法行为,从源头上杜绝无牌、无证、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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