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处理报警或接待群众来访,民警要用数码录音笔将整个过程录下来,以监督警察的执法行为和维护民警合法权益。禅城公安分局从2月12日起,在全市首创实施该办法,为所有一线民警配备了录音笔,实行一个月来,接到对民警的投诉明显减少。
录音一播当事人立即认错
3月1日20时许,有群众报警称在塘头一电信充值店有人充值电话卡不给钱,发生争执。澜石派出所派两名民警前往现场处置。原来一青年到该充值店充值电话卡时,该店老板娘说这个青年以前曾在这里充值电话卡不付款,要求该青年付清欠款。民警遂将该青年及该老板娘带回派出所协助调查。该店老板娘不愿意到派出所协助调查,当场指责、谩骂民警纵容犯罪嫌疑人,并打电话给媒体记者。当记者赶到现场后,民警当即打开录音笔播放全部过程,证据面前老板娘低头认错,并主动协助派出所处理该起纠纷。
声像资料须下载存入电脑备份
禅城区公安分局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目前已经为全区的一线民警配备了数码录音笔,当接报(受理)警情,按指令赶赴现场时,要开启录音设备将处理的全程记录下来,如接处理报警时间、案件主要情况、现场处置结果等都要记录清楚。每次处理报警完毕后,还及时交由专人将数码录音笔中所记载的声像资料进行下载存入电脑备份,作为日后查阅。如果接到对办案民警的投诉或对该案处理有疑问,就可以将处理报警全过程调出来作为证据。
民警不录将受处罚
澜石派出所有关负责人介绍,他们按照部署和要求,在民警值班接处理报警工作中启用了数码录音笔。派出所专门集中培训民警传授使用方法,并专门制定数码录音笔使用管理规定。同时,还将落实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检查民警工作录音和电脑采集效果,并将检查情况纳入日常勤务考核。据了解,自使用数码录音笔一个多月来,对民警的投诉明显减少,禅城公安分局监督部门尚未接到1起关于民警的有效投诉,在规范民警执法的同时,民警自身的正当权利也得到了保障。
禅城公安分局有关负责人说,今后该分局民警如果在接处理报警不携带录音器材或不进行录音的,将受到批评教育;接处理报警不携带录音器材两次(包括两次)以上的,给予通报批评和岗位扣罚。在接处理报警过程中因不进行录音而造成不良后果的,根据造成不良后果的程度,对民警给予警诫、黄牌警告或纪律处分处理。如果弄虚作假,擅自修改或删改录音记录材料,则分别按情节给予警诫、黄牌警告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纪律处分。
■案例
掌掴民警一女被刑拘
3月22日凌晨2时40分许,禅城公安分局城南派出所接“110”指令,在城南一间娱乐场所一名女子报警被人殴打,派出所两名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并找到一直在门口等候的女事主。后事主将民警带至该娱乐场所的一间包间内,指认一名男子殴打她。在民警调查过程中,另一名女子麦某冲到房间,大骂该男子殴打她的朋友,并用现场的易拉罐等物品向其投掷。民警立即上前阻止。麦某不但不加收敛,反而暴力抗法,一巴掌打在民警脸部。后派出所增援警力赶到,将三名当事人带回派出所调查。
禅城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和监督室迅速介入调查,麦某当晚的行为被全程录下,她对当时饮酒、打骂他人和以暴力阻碍民警执行公务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麦某因涉嫌妨害公务被禅城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编辑:冯怡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