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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水20村村民可评议村干部 |
2007-3-10 8:17:10 新闻来源:珠江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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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金晓青 通讯员 黄杰华 黄猛高) 记者昨日获悉,自本月起,三水区在西南街道和白坭镇的20个村委会推行村务公开“三日制”和民主评议制度,村干部将每月安排专门时间为村民答疑,并接受村民监督和评议,评议不合格的村干部将被公开曝光。 “三日制”是指各村委会将每月20日定为公开日,25日为询问日,28日为解答日。村里的重大决策、财务以及村民关心的热点问题一律在公开日公开。村委会主任或副主任在询问日接受村民咨询,对村民提出的一般问题,村干部要当场解答,较复杂的问题可在解答日回答,重大问题则由“两委”研究决定。在解答日,要对村民提出的较复杂问题、重大问题,以派发“明白纸”、决议书等形式向村民解释、答复。 “民主评议制度”,即各村组织召开村民会议,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由村民监督评议村委(组)干部工作业绩、作风和廉洁自律等情况;或征求村民意见后,召开村民代表、党员骨干会议进行民主评议。监督评议结果及村民意见结果一律在镇级有线电视公布,并在村务公开栏公示;评议不合格的村委(组)干部,要在市、区级报刊媒体予以公开通报批评;对不依法依章办事、损害群众利益、群众意见特别大、影响特别恶劣的村委(组)干部要启动罢免程序,依法罢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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